公司网址:www.nord.xin 遵义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各司其责,落实以下扬尘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均应封闭施工,按规定设置符合安全、牢固、美观等要求的围挡。 2.施工现场道路及作业区、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施工现场内其他区域道路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所有硬化后的路面、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遇到干燥和大风天气时,应喷水降尘,保持路面、地面清洁。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棚密闭存放或覆盖存放,现场装卸及使用时,应采取遮挡洒水等有效降尘措施。 4.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沉淀池,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浄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物料、泥土和污水污染城市道路。 5.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应集中堆放,设置围挡并进行防尘覆盖;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必须采取覆盖、绿化或其他防尘措施 6.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7.房屋拆除、平整场地、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持续性洒水降尘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有关机构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应停止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或进行持续性洒水降尘,房屋拆除完工暂不移交或暂不建设的空旷场地应设置砖砌围墙,并进行简易绿化或者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 8.路面切割、破碎、清扫等作业时,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沟槽开挖应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严格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对存放的回填用土应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对已回填的沟槽,应洒水、覆盖,并及时恢复路面。 9.进入停工状态建筑工地,应提前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停工前将裸露土体、易扬尘物料等进行覆盖,并安排值班人员进行检查、维护。 10.按照《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措施,停止所有建筑、拆除、**、道路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渣土清运工作,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易扬尘部位应采取全面覆盖、洒水降尘措施。